机械工程学院(使用)
 
 
    
我院机械设计研究...
学院开展新入职教...
学院开展2024年度...
培养方案
实践教学
教学改革
质量工程
管理文件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本科生培养 >> 实践教学 >> 正文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1-10-17    发布者 :    浏览量: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实验室名称

 

楼宇房间

 

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实验室教学和科研的有序开展,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本人作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承诺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时刻提高警惕,定期开展消防自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水淹、防爆、防中毒、防辐射、防伤害事故等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本人分管实验室的安全运行,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

2.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学校及学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阅读、学习《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规范和本人承担的责任。

3.确保本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详尽且仪器设备由专人(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和操作。确保认真执行《机械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各类仪器设备

4.制定、完善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实验制定详细实验手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与事故应急预案张贴在室内醒目位置,对重大危险源张贴警示标志。

5.对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教师及其他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使其清楚了解本实验室的安全风险及应急处理措施,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

6.严格执行《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禁止未通过培训或未取得相应岗位资质的人员进入本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对实验室内的实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相关人员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有爆炸、起火等危险性实验。

7.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拉乱接临时线路,设备运行期间有人值,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8.实验室每周进行一次以上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培训等情况需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严重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毕需停止一切实验活动,并及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

    9.严格依据《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激光辐射、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相关实验环节的管理。

10.每天下班关好实验室门窗、水、气源。节假日前,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妥善放置各种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

11.实验室的钥匙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交他人或私配钥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不得存放私人财物,不得留客住宿。走道和楼梯不得堆积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2.经批准的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室协作、加工、调试、实验的工作人员必须由本实验室人员陪同,不允许外单位人员自行出入实验室。

13.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存放处要醒目、易取,不得移做他用或挪用。实验室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熟练依据《机械工程学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理。

14.保证实验室环境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性能完好。做好实验室值日台账记录。

15.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16.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变动时,需经学院领导批准并重新签订责任书,报实验室工作部备案。

17.本责任书有效期一年,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责任人、实验室工作部、校公安处各存档一份。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机械工程学院

 

 

      

 

 

      

 

 
学校主页   |    教务在线   |    研究生院   |    招生就业   |    校团委   |    教师工作部   |    人事处   |    国际交流合作   |    校友会   |    图书馆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机械工程学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        联系电话:0418-5110071        邮箱:jxxybgs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