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下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博士复试、录取工作。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于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组成的复试小组。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赵丽娟(教授,博导)
成员:王 慧(教授,博导)、杨新乐(教授,博导)、
张建卓(教授,博导)、王 耕(副教授)
秘书:刘旭南(副教授)
三、复试工作组织
(一)基本要求
1.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由本院自行确定,并提前电话通知相关考生。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统考考生复试资格名单组织相关考生进行复试工作。复试资格线(工学:48,数值分析48,业务科二60)。
2.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70%,拟录取名单根据折算后录取总成绩确定。
(二)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提供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综合素质考核中对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进行测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程序要做到完整规范,考场记录,复试成绩和复试评语应留存备查。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一年。若复试小组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再次复试前需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若特殊情况须向学院说明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应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评(比重80%),英语口语听力考核(比重20%)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复试小组审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报考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函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录取报到时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根据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五、导师招生原则
1.导师招生数量不超过2人。
2.考生初试、复试合格,进入拟录取名单,但由于考生所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数已满,不能被原报考导师录取的,可申请调至录取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导师。
六、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初试成绩信息、录取信息一律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研究生院是发布考生录取状态的唯一单位,学院对考生复试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院组成招生工作督察组进入复试现场对复试进行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实行监督。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418-511002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418-5110262
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类型 |
1 |
刘震 |
机械工程 |
普通招考 |
2 |
陈金舰 |
机械工程 |
普通招考 |
3 |
吕宁 |
机械工程 |
申请考核 |
4 |
李博 |
机械工程 |
普通招考 |
5 |
杨润坤 |
机械工程 |
普通招考 |
6 |
白忠健 |
机械工程 |
硕博连续 |
7 |
陈奇 |
机械工程 |
硕博连续 |
8 |
田博 |
机械工程 |
硕博连续 |
9 |
刘思远 |
机械工程 |
申请考核 |
10 |
孙瑜 |
机械工程 |
申请考核 |
11 |
周国强 |
机械工程 |
申请考核 |
12 |
卜佳正 |
机械工程 |
直博生 |
13 |
罗晶 |
机械工程 |
直博生 |
14 |
赵丰年 |
机械工程 |
直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