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机械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机构
1.复试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确保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长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复试协调等具体工作及过程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复试招生工作小组及职责
学院复试招生工作小组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兼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综合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成,设组长、秘书各1名;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由3名本学科专业外语教师组成。
复试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由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组织
(一)基本要求
1.复试人数名额确定原则
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复试办法》文件精神,机械工程学科复试资格分数要求为:英语不得低于40分、数值分析不得低于40分、专业课不得低于60分且总分在165分以上者具备复试资格。上线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量时,等额复试;上线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量时,差额复试。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具体复试人员名单,注:由于专业招生名额有限,考试成绩合格和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代表拟录取。
2.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总成绩1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包括:思政品德、专业综合面试以及外语能力水平面试两个方面,其中思政品德、专业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创新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考核,满分100分,占综合面试80%;外语能力水平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面试20%。专业知识考核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和地点
综合面试复试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思政品德、专业综合面试组和外语能力水平面试交叉进行,复试地点分别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北校区玉龙校园清雅楼304和清雅楼302。专业知识考核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2:00,地点为清雅楼302。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统考考生复试资格名单提前与考生取得联系组织相关考生进行复试工作。
4.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包括初试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40%,拟录取名单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二)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扫描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形成一份PDF文档,命名为“博士复试_考生姓名”后并于2024年5月14日前发送到lntu_jxxywyd@126.com的邮箱。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需要将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与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形成一份PDF文档,命名为“博士复试_考生姓名”后并于2024年5月14日前发送到lntu_jxxywyd@126.com的邮箱。
考生在2024年5月16日复试当天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核验,核验后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2.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具备复试资格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机械工程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考核还包括对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的考察。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留存至复试结束一年。若复试小组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复试采用线下考核形式,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个考生的答题情况当场评分,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复试小组审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也会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录取报到时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根据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4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4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5.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及时与学院说明情况并向研招办提交申请,研招办与学院沟通核实无误后,该招生指标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考生的总成绩和学科需要统筹使用,并及时公布递补拟录取名单。学校在向省招办提交拟录取数据库之后不再受理该项申请,具体提交时间以省招办后续工作安排为准,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五、导师招生原则
1.导师招生数量不超过2人,其中新遴选的博士生导师限招1人。
2.考生初试、复试合格,进入拟录取名单,但由于考生所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数已满,不能被原报考导师录取的,可申请调至录取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导师。
六、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初试成绩信息、录取信息一律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研究生院是发布考生录取状态的唯一单位,学院对考生复试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418-5110021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七、本细则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王老师,15841899405。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