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请销假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研究生外出须按要求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在外出期间发生的意外或造成的不良影响,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研究生请假需第一时间征得导师同意,导师为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研究生自行下载“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请假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由导师审核、签署意见。
4.将“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请假审批表”交至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批,并登记请销假台账。
5.审批权限:请假7天内由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请假7天至1个月内,由院党委书记签字审批;请假超过1个月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6.办理完请假相关手续后第一联交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存,第二联本人保存(销假时交回)。
7.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并将假条交回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销假。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27日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请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