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使用)
 
 
    
我院机械设计研究...
我院1党支部入选辽...
学院组织学生开展...
通知公告
学术公告
学院新闻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公告 >> 正文
【科技竞赛】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发布者 :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营造学校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和协同孵化,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我校毕业三年以内本科生、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2020年4月

三、竞赛内容

第十一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两项主体赛事,分别是:创业计划与实践赛、公益创业赛。

四、竞赛原则

1.组织原则。学校成立由校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招生就业处、合作发展处、国家大学科技园、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竞赛组委会,负责整个赛事期间的组织、宣传及会务安排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期间的具体事务。

2.评审原则。学校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士、青年创业典型和优秀创业校友、产业园区负责人、新闻媒体工作者、公益人士等组成校级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竞赛各阶段的评审工作,并以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合理性、操作性、实用性、公益性、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等为基本评判标准,提出晋级和获奖名单,同时负责对质疑作品的评判。

3.奖励原则。竞赛设立金、银、铜及优秀奖四个奖项。学校按照各学院申报作品数量以及获奖作品等级进行积分,其中,参赛作品每项计10分,作品获金奖每项计50分、获银奖每项计40分、获铜奖每项计30分、获优秀奖作品每项计20分,总积分前三位的单位将获得校级优秀组织奖。获得银奖以上作品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学校根据参赛作品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拔项目进驻我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及校内外创新创业中心或创客空间,进行创业项目孵化,并在场地、资金、导师配备、技能培训、市场推广、企业注册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团队的形式参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建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每支参赛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10人,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团队一经组建,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2.参加创业计划与实践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项目运营情况评价、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七个组别。

3. 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三年以内校友,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4.参加公益创业赛,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项目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5.学校鼓励在校学生和毕业三年内校友的已创业项目参赛,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在评审时,将视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总得分基础上给予5%-10%的加分,提交作品时请提供已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6.创业计划与实践赛、公益创业赛的项目书一律采用A4纸幅面,主标题用二号华文中宋,二级标题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仿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4磅,图、表标题一律用五号黑体,内文用小四号仿宋体。项目书按照封面、目录、正文、附证材料的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并且与作品申报书(见附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匿名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竞赛组委会秘书处(中华路校园知行楼315室,龙湾校园行政楼804室),电子版发送到lngdxtw@188.com。组委会不受理参赛队员自行报送的作品。

六、步骤和进程

1.宣传培训(2019年10月)。各学院成立竞赛协调小组,制定本单位参赛的实施计划,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组建参赛团队。利用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等资源,开展竞赛培训工作。

2.创业项目运营设计和项目书撰写(2019年11月-12月)。各学院对参赛学生申报事宜进行具体安排,并指派相关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创业竞赛项目书,参赛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做好资料收集、市场调查研究、项目书撰写、创业实践规划等工作。

3.作品收集(2019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27日前,各学院完成作品的收集及上报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查,并匿名进行初赛、复赛评审,确定进入决赛名单。

4.终审决赛(2020年4月)。校级竞赛组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公布竞赛获奖名单及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七、法律声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的,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认真做好竞赛的动员、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竞赛质量,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提高竞赛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竞赛的时间安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竞赛组织工作的秩序和效率。

3. 赛事期间相关事宜联系人:赵书颖、武书宁

 
学校主页   |    教务在线   |    研究生院   |    招生就业   |    校团委   |    教师工作部   |    人事处   |    国际交流合作   |    校友会   |    图书馆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机械工程学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        联系电话:0418-5110071        邮箱:jxxybgsh@163.com